我時時刻刻提到不友善的社會,現在還專篇來談不友善的社會,恐怕有人會想:社會有這麼不友善嗎?我們社會不是一個很有愛心的社會嗎?不是一直樂於助人嗎?捐款數字就相當驚人呀?

    在我的定義裡,不理解、不尊重、不給予一些人合理的生活空間需求,就是不友善。沒有理解、沒有尊重的給予,並不能算友善,只能算是施捨,算是可憐他們。施捨與可憐都是有條件的,有價值態度的,並不是一個常態的尊重與理解,當然給予的空間與協助就會忽有忽無,像天氣一樣的陰晴不定。

    社會的不理解所造成的心靈傷害,常讓我覺得嘆為觀止,也體會到同理心的付出是困難的,像是:

    「你都有了保險金,有錢了,還難過什麼?」一位媽媽這樣安慰失去丈夫的女兒。

    「太太沒了,再找一個不就好了!」一位哥哥這樣安慰失去妻子的弟弟。

    「誰不難過?但難過能當飯吃嗎?」一位兒子這樣安慰失去丈夫的媽媽。

    「小孩沒了,代表沒人來向你們討債。」一位友人這樣安慰失去孩子的父母親。

    有些人會認為自己是出於好意與關心講的安慰話。正因如此,許多人仗著自己是出於好意而大放厥詞,絲毫不顧慮喪親者的感受與心情,好似他是出於好意與關心,別人就沒有理由不高興與不接受。我們要特別留心的是,沒有人有權力拿著自己的好意與關心去侵犯另一個人的生命,甚至糟蹋另一個人的尊嚴、漠視另一個人的感覺。

蘇絢慧諮商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