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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愛的失望,往往讓我們形成心靈的傷口,而一次一次的受傷,則讓我們形成強大的防衛機制,去迴避再經驗可能受傷的感受。

 

這就像是一肢腳跨在關係裡面,另一肢腳總是不自覺的往關係外跑,讓個體產生分裂的痛苦,掙扎,及不和諧。若我們的內在運作難以和諧,我們在關係中的互動行為,又怎麼可能是和諧的?

 

所以,總在關係中,進退進退。而這樣的進退,並非來自和諧狀態的彈性移動;可以在關係中,相處協調,又可以在離開關係後,回到完整個體的獨立狀態。這樣的進退,其實是混亂的不斷碰撞。兩肢腳都各有驅力,想進入關係和想逃出關係,同樣激烈和衝動。

 

人是有記憶的動物。記憶中,若是關係的正向情感經驗很少,又怎麼讓我們相信在關係中,人與人是可以真誠、實在、和諧的交流和接觸呢?所以,我們總記得,要為自己留有一處可以躲藏的內在黑洞,好讓我們恐懼及不安時,可以躲進去,藏匿自己。

 

當然,維持表面關係,對有情感傷痛的人來說,並不困難。只要不進入一對一的親密關係,社交活動中的談笑風生,展現個人的社交能力等等,一點兒都不困難,甚至還能創造獨特的個人風格,引人關注。但只要進入一對一的關係,依戀模式和依戀需求,便會不顧一切的冒出來,開始強迫性的對關係執著,非要對方表現出期待獲得的關注和重視行為,同時開始逼使對方符合理想化的關係模式,要求對方順從及無限制滿足。

 

但深層內在最陰暗的角落,卻根本不相信這個人會符合理想化的關係模式。說到底,就是對方無法滿足內心渴望的依賴的需求,無法時時刻刻的明白及理解他所需要的是什麼、不需要的是什麼,當如此情況發生時,就會挫敗、憤怒及沮喪。特別是一種心態:「不需要我說出來,你應該都要知道」,或是「只要我說出來,你才要給(做),這就不是真心的」,這種獨斷式的批判語言,更是展現出以自己為中心的幼兒性格。

 

這種內在期待愛,又害怕因愛受傷的內心戲情節,也是幼兒狀態需求的投射,無時無刻都在關係中,上演。

 

對愛有這番矛盾情結的人,並不知道成熟的愛為何物,無法體悟出除了幼童時期,需要父母撫育及照顧的親子依戀關係之外,後來的關係,我們都無法死守在「幼童」的位置,去汲取去索討,去要求另一個對象,來幫我矯正及實現我渴望的依戀關係,好印證「我是無條件被愛的」存在需求。

 

無條件的愛,除了神的大愛能給予,真正能給予我們無條件的愛及支持的人,只有自己。因為無條件的愛是無法以要求得來的,也不是用威脅及控制索取來的。而是需要由我們內心真正的領悟愛,通透愛的真諦,給予自己生命存在最基本的尊重及接納,並且喜愛看見自己體會生命的喜悅及和諧,我們才有可能實現對自己無條件的愛。

 

也才能在內心,終結對生命的心理矛盾情結,找到恆常存在的心理安全感。緩和「我值得被愛,不然就都不值得被愛;我很好,否則就全部都不好」的自我認同混亂及兩極擺盪的痛苦。還給自己一個整合的完整自體(Self),接受所謂的矛盾是存在的,我們都有很多面貌、很多需求,然而這都不因此損害我的自尊和基本存在價值。然後,不需再找人進來生命中扮演拯救者或迫害者角色,可以真正在關係中,安心,好好的看見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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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蘇絢慧諮商心理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